卷八
论命细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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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房七煞带三刑,母明父暗是偷生。我明我暗从他象,父死之时不送灵。
庚金化成火相时,父亡见血不须疑。比肩三合族人害,三刑零落及离妻。
比肩暗损及门房,兄弟无情被罔欺。如带比肩成别象,弟兄不睦报君知。
妻带三合及坐妻,妻曾认得是亲支。坐妻透妻成别象,定主离妻再娶妻。
多透妻财须怕妇,凄归绝地不生儿。化成别象克正夫,必主欺夫礼义疏。
身旺食强亦如此,食明旺相慬然殂。阳母专位主伤生,母来父上受其惊。
天时地利生过月,七煞兼刑顶上偏。印归煞地母有病,丙丁双者顶双灵。
日禄归时须应梦,小儿无乳食冲刑。壬子乙酉对偏生,丙戊丁壬妻获灵。
背父而生甲乙卯,此时须要记分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