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
一行禅师天元赋
4,847 字
三才既定,五气混同。分之逆顺,贤者皆通。
三才者,乃天干、地支、人元,分为三。五气,即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气,混同于中。当以阳顺阴逆分之,然后可以论命。
甲得癸而滋荣,衣食自然丰足。
甲乃阳木无根,若无水则枯朽矣,不可雕琢也。癸水,阴水也。犹石泉地中之脉,不泛不浮。甲木赖之以滋身,方得荣茂,而可以活生。癸为甲之母,母子相赖,则衣食自然丰矣。且甲生于春,自然承旺。生于冬则癸旺,癸能滋之,可以言福矣。
乙伴壬而获福,天赐禄位高崇。
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,如根之屈曲,有未伸之象。及至发生成林,藉壬水以养。壬水,阳水也,若江海之水,不能损有根之木,虽多又为淹没,不能飘流,犹树木得雨露之恩。故曰“天赐禄位高崇”,理必然矣。
丙乙交会,平生福寿超群,出世深成才业。
丙乃阳火也,乙乃阴木也,阴木生阳火,此为相生之义。且乙为丙之母,丙为太阳之象,在天为日,在人道为君、为父、为夫,主刚毅不屈,有文明之礼。又得乙木生之,是谓交会,逞其光辉,故得超群之象,且安寿考焉。
戊印丁兮,似虎居山谷之威。
戊为阳土,赖丁火生之。丁即戊之母。母为印绶,且土无正位,寄生于火,乘旺于四季辰戌丑未之方,故以土为山谷,若土居山谷之间,自然有威,以命理论之,亦颇为福矣。
己交丙兮,象龙得风云之势。
阳火生阴土,阳生阴之义。犹父生女之象,丙为己父是也。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,如龙之得风云之势,任其自如也。岂不为富贵也哉?
庚逢己土,官禄有余。
庚金以己为母,此言金生人,若逢火地则败其身矣。要有土以生之,则为福矣。若运至土亦可,若土太多则埋金质,亦无福矣。又以中和为主。
辛到戊乡,衣食自足。
辛金遇戊土之乡,是为父母之邦,岂不为得所哉?且金赖土生,土盛而金埋没。如辛日四柱有土,不宜又行土运。原无印绶,忽遇印乡,如逢父母,则快如也。
壬辛得会,福寿无疆。
壬水赖辛金为母,得生生不绝之义。如壬水生于夏,则无根矣。若逢辛运之方,谓之福寿无疆。
癸庚相逢,偏饶伏马。
癸水以庚金为母,如以癸干日,四柱有庚金为印。如无丙伤之,则主人多仆马富厚。柱中无庚印,或运至印绶之方,亦可为荣矣。
清高符印,须知冠冕以乘轩。
符印,官印之星也。此等星辰,为唐符国印之星。人命遇之,主有冠冕轩舆之贵。非为人君,则为王侯之贵也。唐符国印之星,惟张果老,通玄先生命理专用此二星取贵。
冲破禄星,应显威权而解绶。
禄星者,官禄也。子平云:用之为官不可冲,用之为禄不可破。破而冲之,两相为害。虽有威权,遇之则避身退位矣。
阳木甲逢庚败,枝梢不得无伤。
甲木,阳木也,若生不逢春,遇庚金则削之,未免伤其枝体也。剥削太过,木之受伤,以人命喻之,主有筋骨疼痛之疾,岂能获福哉?若行火运制庚之地,可以言造化矣。
阴木乙遇辛金,茎叶自然有损。
此言阴克阴之故。乙为阴木,藏之地下。辛金亦藏于地,是为阴克阴,若木主有气,则不畏也。
炎炎丙火,遇壬而赫赫无光。
丙火,阳火也,取日之象,悬象在天,昭然光显。壬水,阳水,为江海,寂然在下,岂能克丙乎?但于运行交会相济处克之是也。或水到火乡,火到水乡相制者,是为此论。
烁烁阴丁,逢癸而明辉自暗。
阴火逢阴水,本云相克。且丁火为星光,悬象在天。癸水在地,为泉水,岂能克天上之丁?以理论之,丁行癸乡,癸逢丁运,两相会合,则为相克。其理然欤!
戊居甲位,虽赖庚方能吉。
戊土本因木克,阳克阳也。阳土为城头之上,堤防之岸。遇阳木而克之,则有崩裂之患。须得庚金克其甲木,以救其危可也。然后可以言吉。
己坐乙乡,知是干头有鬼。
此言阴干克阴干,谓之鬼也。如己土日主,生临卯位,乃为坐下之鬼。又行寅卯之运,又遇甲乙,乃是相克之乡。身旺则逢官为福,身弱则遇鬼为祸。
庚逢丙战,势自倾危。
辛被丁侵,克伐成害。此言庚辛之金,被丙丁之火,克而害之,主人不能为福。须得壬癸之水,以制丙丁之火。济其均平,可以为富贵也。
壬忧戊至,蹇滞难通。
癸怕己临,迍晦惊惶。壬癸之水,其性爱润下,又遭戊己土以滞之,则阻而不通,主人不能获福。土若太多,则为贫贱断之。水若太多,则为泛滥淫奔断之。只要以均平,故曰“土止水流全福寿”。
干鬼带禄旺,扶持更破。
身衰者,干头遇克,谓之带鬼。若逢禄旺,则能扶持。更有破败,为福且少,为祸更多。主人或富或贫,进退无常之命也。
支神无吉神,祸皆难免。
支神者,地支中所藏之神。亦宜有吉神相助,可以为福。若有相克之神,遇患祸则难免矣。如甲木生于子月,子宫以癸水为印,岂不为美哉?年日时中有己土,旺则克癸水,是谓吉神受害。审此推之,则无不验矣。
食堂福寿崇高,皆言甲到丙乡。
甲到丙乡者,是食神之地。甲能生丙,丙乃甲之子也,名曰“食神”。甲且食丙之禄,如子之养父,岂不为福寿尊崇矣?
朝省闻贵优升,盖为乙居丁舍。
乙木能生丁火,亦如父食子之养,皆为吉人矣。
官禄并叠,丙食戊而成功。
此言丙火食戊土之养也。
谷麦盈仓,丁啖己而有旺。
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禄也。
要得丰足,无过戊得逢庚。
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禄也。
欲问高迁,全赖己加辛地。
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禄也。
满堂金玉,庚禄有壬。
广置田园,辛能食癸。此言庚金食千水之禄,辛金食癸水之禄,皆言子养父也。
壬食甲而有旺,众福如麻。
癸向乙而生成,入食列鼎。此言壬水食甲木之禄,癸水食乙木之禄,皆十干生成之禄。
五行既废,得救助以灾轻。
四柱金木水火土,遇休囚死绝之地,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,则颇相助,须有灾则轻矣。
四柱官印,无损坏而禄重。
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,无冲无破,主人一生禄重。但恐遇克害之运,犯小运流年冲破。止一年之不利,不为永久矣。
甲逢丁而成焰,资财累岁多亏。乙遇丙而化灰,金玉自消难聚。
此言甲木生丁火,乙木生丙火,为伤官盗气之论。伤官者,我生之子也,为人傲气,不循规矩。能消耗父母之财物,视人不如己。喜财财荣,无财则贫。
天元正败,丙见己而伤残。干禄全轻,丁值戊而衰弱。
此言火土伤官之为害,上下相伐之理。
戊若逢辛,须仗吉煞以扶持。己宜输庚,实赖五行之救助。
此言土金伤官,吉煞谓财官印也,惟忌官喜财也。
庚中见癸,荡散资金。
此言庚金生癸水,则有荡散之祸,须得土以止之,方为发福。无土止之,则为散漫。主人流荡淫欲亡家。
辛禄遇壬,溶消福禄。
辛金生壬水为伤官,是为金水伤官主人清秀好歌乐,极聪明淫泆无度,遇土止之则福。无土止,终为下格矣。
年少逢灾,壬伤乙运。
此言壬水生乙木为伤官,又行伤官之运。主有灾悔。
祖财随废,癸被甲侵。
此言癸水,生甲木为伤官,柱中有制则吉,无制则凶。
衣食难求,幼岁常逢五鬼。
夫日干弱见杀,即为鬼。谓之阴鬼害身,暗中不觉。若身旺者化鬼为官,则能资身为福。且五鬼,阴煞也,害人不浅。
遁闷休祥,长年元值三刑。
此言刑败之理。
祸来难免,禄本逢衰。
若遇败神,兹生休咎。官为禄本,有官而无禄,则为假官,虽荣而不贵。有禄而无官,则无所施。官禄若行衰绝之地,未免不罹其祸矣。败神者破败之神,命内逢之,主一生休咎不利。
况夫甲憎乙向,逢之自己多灾。
乙被甲临,反与他人为助。甲乙者,比肩兄弟姊妹之类,犹人之有兄弟多者。有家产,则争而分夺。无家财,则起祸端,手足不相顾。有身弱者,喜兄弟相助。但乙见甲为兄,为劫财,以上凌下之祸。遇财而劫之也。
壬行癸厄,丙最输丁。
辛忌庚方,丁嫌暗丙。此皆比肩劫财之祸也。
戊同己兮,多生脾胃之疾。
戊已土在人身为脾胃。倘若遇木克之,则伤脾土矣。故有脾土之疾。
己共戊兮,反有奔波之事。
己为弟,戊为兄,人各自立,则无伤于和气。倘若弟兄同处,必有萧墙之变,反主奔波劳苦,安得有怡怡之乐也?
柔能制刚,多因辛与庚期。大重之余,乃是辛居庚地。
此言庚辛金之刚柔也,庚刚而辛柔。
庚为剑锋之器,故云“刚能杀万物”。柔为钗钏之质,故云“柔能为美观”。若辛见庚,又为甚也。
癸中隐丙,壬午遇之多伤。
癸以丙为财,任其所用。若遇壬午,又伤其丙。壬为癸之兄,且劫丙财,故曰“多伤”。午中亦有丙,况干又壬,支亦是丙财,壬又伤支中之丙是也。
壬内藏丁,癸水番然自败。
壬与丁正有夫妻之义,又遭癸水克丁,乃为弟夺其妻,则伤败也。反为大祸。
阳者若为暗损,平生惟恶轻生。
阳者刚也,有果敢刚义之能。若遭暗损,尚有自弃其身矣。
阴位即曰败神,处世忧贱抑塞。
阴者柔也,女人之质喜之,若男命纯阴,亦少刚助。处于世亦为抑塞其志,若得五阴聚局。可以言富贵也。
甲见辛而化官,刚柔相济。
甲以辛而为官,甲刚而辛柔,故能相济而不相克也。
乙见庚而为福,兄弟同乡。
乙与庚合,是夫妻之理。庚金能克乙木,为正官而为有福也。犹兄弟同乡而且和也。
水火既济,却言丙对癸乡。
癸水克丙火。丙为太阳在天,癸水在地居坎。上下悬隔,岂能相克?而子午相对,正得既济之象,终为吉兆。
意气相承,乃是丁归壬舍。
丁与壬本相合,阳水不能克阴火也。故同舍而居,相投而乐矣。
戊临乙位,土得木而生成。
木赖土以培养也,土赖木以泄其气。两得而生成,虽云克之,何相害也?
己向甲乡,阴遇阳而可贵。
己与甲本以阴阳相配之义,以为夫妇之道。故云“甲与己合”。甲以己为财,以妻之财面享之,安得不贵乎?
白虎通道,庚加丁临。
太阴得路,辛归丙舍庚辛金为白虎,加之丁火克庚之金,得配阴阳之道,以柔而济刚,无相害也。辛为太阴,遇丙且合而归之,是为正义也。
壬于己兮,远泛洪波。
壬为江海之水,己为平地之土,壬水至于阴土之上,则成洪波远泛,无以止之。须得阳土止之,遂塞其流矣。
癸喜戊兮,澄澜漂渺。
癸与戊合,得其正义。且癸为水,得合阳土。本无波涛之泛,故曰“癸喜戊兮”云云。
阳遇阴而化合,阴得阳而成器。
此言从化,阴阳相得之义。
又有甲己相逢,化土为福,则夫妇遐昌。
甲己以成合矣。甲属木,己属土,甲以从已,以化土为财。犹人以身从妻之财,可以为福。得全夫妇之道,得申子辰可也。
乙庚和合,成金得位,则东西类化。
乙庚化金,要在巳酉丑,十一月可也。
丙辛化水,智显则必主文章。
丙与辛合,从金之义。金则生水,辛亦化为水矣。是谓金水相生,反归本质矣。
丁壬为木,聪明则近善多仁。
壬水生木,则从而化之法以正、二月间可化,木主仁,故好仁也。
戊癸得化,禄位崇高。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
戊土赖火生,从火而化之,是归本质。此皆生生不绝,化化无穷之义。
阴遇阳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显。
一阴一阳而成配,乃有化道。化得真者,则为贵论。
阳得阴而成配,临有气财旺妻贤。
阳,男也。阴,女也。故曰“阴阳相合,为之夫妇”。若有生气主财旺,且妻贤。若遇休囚死绝,主散财而伤妻。
是以平生不足,甲为壬伤,处世多迍,乙因癸克。
甲本赖壬以生,且壬阳水,故有浮泛之性。甲木无根,恐有漂流之失,故曰“平生不足”。乙乃阴木,癸乃阴水。但以根核之资,岂成大林之茂?故曰“处世多迍”。
阳自败兮,丙为甲伤。
阴不明兮,丁缘乙制。丙火赖甲木生之,以为光明。倘甲之受制于庚,则不能生木之火。且丁赖乙之生,因乙受制,不能助丁之力也。
上之凌下兮,戊遭丙食。卑恐欺尊兮,己伤丁炎。
此言倒食之理也。
阳庚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辛禄卑薄兮,己阴破之。
此言庚辛之质,因戊己多而掩美质,不能显达也。
失之于智,皆因庚祸于壬。丧之于权,每遇辛伤于癸。
此言壬癸之水,又因庚辛所扰,犹人之母,多扰其一子反为害。故有智有权,皆失丧也,不得自专。
甲乙常忻戊己,乃为身内之财。丙丁尤喜庚辛,实是生成之福。
甲乙以戊己为财,丙丁以庚辛为财,乃生成正理。故安享之。
勾陈得地,戊归壬乡。阴土逢财,己加癸位。
勾陈,戊己土也,以辰戌丑未而得地。阴土,己土也。癸,阴水也。己以癸为财也。
庚辛寅卯,亦然而福寿。
寅卯木旺之乡,庚辛以甲乙木为财,得自然之福寿。
壬癸丙丁,喜永以无虞。
壬癸水,以丙丁火为财。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不虞之患?
当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自深以直而言之,消详为可矣。
我害彼,又非财乎。彼害我,乃为煞也。学者宜详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