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论喜忌总歌164 字官星切忌见刑伤,七煞逢财怕旺乡。劫怕见财财怕劫,财官俱怕见空亡。 食神印绶怕死绝,七煞伤官忌墓载。入格见官官又害,逢财坏印印遭伤。 用食最怕刑冲破,运若冲提总未良。刃煞冲刑皆有害,身衰遇此亦难当。 身弱煞强定主穷,运行制伏反兴隆。煞多运又行财地,难免无常入梦中。 官煞重逢最不宜,存官存煞必寒微。除非官印身还旺,若不成名富可期。上一章:论用神所忌下一章:诸论口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