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
羊刃比肩格
442 字
比肩者,阳见阳,阴见阴,如兄弟姊妹之同类,阳见阴为败,阴见阳为劫。比肩者。祸福如一见也。盖祸福入格有印绶为患,或八字四柱无根,又遇伤官七煞为祸,其理深长,轻重较量,所见如此。印财身强见者,能夺伤官七煞,身弱见者,劫财分官见剥,此论真为妙。消息赋云:“干与支同亦合此,劫即夺禄也,主伤妻。八字有根,印绶财神天干露比为患,无根伤官七煞,天干透比为助,刃生身死绝。”此则年月日说,则时逢之勿论。
入格八字
高太尉,
庚午乙酉甲寅乙亥,庚午(丁火)、乙酉(正官)、乙亥(长生)
此甲木生于八月,以辛金为正官,年头庚金为七煞,则为害矣。但甲以乙妹为庚妻,则为贪合忘煞,木逢秋合,喜遇长生。时须透乙木为羊刃,论行丑运,去火存金,所以官至二品。《经》云:“甲以乙妹妻庚,凶为吉兆。”正此之谓也。
诗断
伤官不忌比相逢,七煞无根理亦同。若忌无根只忌比,身强遇比劫嫌重。
羊刃时逢莫叹凶,身强反助却为终。单嫌岁月重相遇,休把生时作怒宫。
春木夏火两相逢,秋金冬水一般同。不宜羊刃天干透,运至重逢又反凶。